我不想给女儿捐肾,怕影响自己下半身的幸福!(5)
林婧一路思索着回家。
叶彩琳和曾浩结婚的时候没有要房要车,婚后一直和公公婆婆同住,所以离婚的时候也没有房子可分,她带着女儿一直和自己爸妈住在一起。
而林婧和曾浩的两套房子,实际上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是她的婚前财产,而另一套房是曾浩母亲过世后留给曾浩的。
曾浩能卖的就是这套房子了。其实他对这套房子有完全的处置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需要征得林婧的同意。当然,从情理方面来讲,作为对妻子最起码的尊重,他的确需要知会林婧,防止后院起火。
但问题是,他根本就没有知会林婧啊。他只是再一次拿林婧当借口,拒绝了卖房子给女儿动手术。
林婧从心底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枕边人就是这样的自私和凉薄。他可以每个月细水长流地给女儿两三千的医疗费,但是让他卖房去救女儿,他不干了。
他可以付出,但他给自己的付出划了一条线,越过这条线,他就做不到了。
一直到晚上临睡前,林婧才开口问曾浩房子的事。林婧觉得捐肾这件事曾浩已经拒绝了,卖房子这件事就不能再拒绝了,毕竟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
和一套房子相比,女儿的命更重要啊,哪怕手术后曾可可能多活10年也是值得的。
曾浩堆着一脸讨好的笑:“老婆,我知道你心眼儿好。但我这样,不都是为了你和凯凯吗?那套房子我是打算留给凯凯的。”
儿子凯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门外偷听,闻言探出一颗小脑袋喊:“爸,我不要房子,你把它卖了给姐姐治病吧。”
曾浩恼羞成怒地挥手:“小孩子家家的你懂什么!睡你的觉去!”
说是留给凯凯,其实曾浩更多的是想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吧。他们住的这套房子是林婧的婚前财产,曾浩也动过小心思,劝林婧卖了换套大点的,或者说换套电梯房。
后来婆婆病重,把房子转到了曾浩名下,夫妻俩一人一套房,曾浩觉得自己的腰杆终于挺直了。
大家都不是道行高深的老狐狸,曾浩心里的小算盘林婧看得明明白白。如果曾浩只有曾可可一个孩子,这房子他也许就咬牙卖了,可是他现在除了女儿还有儿子呢,他有退路,但是叶彩琳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