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新房被邻居出租,邻居狡辩:你给我密码就是同意我出租
湖南长沙,曹女士有一套公寓,因为自己常年在外地工作,这套房子就一直空着,最近自己换了工作,便打算入住这套新房,9月18号的晚上,曹女士来到这套房子,准备打开密码锁时发现密码被更换了,而且门口还有一堆垃圾,曹女士顿时疑惑起来。
于是就鼓起勇气去敲门,然而房门真的被打开了,打开房门的是一位小伙子,在沙发上还坐着一名男子,曹女士质问两人是谁,两男子表示自己是租的房子,刚入住不久。
曹女士表示自己的房东,你们入住了房屋我怎么不知道?随即询问两人是谁租赁给你的,租客称是一名叫杨某的人。
曹女士表示根本不认识这个杨某,但是仔细回忆后才有了记忆,原来这个杨某是小区业主群里的业主,加了曹女士好友之后,询问曹女士是否有出租意向,如果有的话,就把密码锁告诉自己,自己带租客来看房也方便。
随后曹女士就报了警,而在派出所里,杨某称你把房屋密码告诉我就是同意我出租,对此遭到了曹女士的反驳称,给你密码是同意你看房,而且你未经允许出租后,租金也没有给我。
最终,经过协商,杨某表示将房租1500元赔偿给曹女士,另外100元是床罩的损失,再赔付5000元,可是答应之后,杨某并未履行承诺,表示要等手头宽裕再说。
自己买的新房没入住就算了,被租出去竟然作为房东还不知道,如果不是曹女士回来,估计就一直不知道吧。
而杨某的这种行为,在民事层面上属于无权处分或者是无权代理行为,即没有取得房东的授权,就将房屋出租出去,或者是以冒称自己是房东擅自出租房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