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小区物业把68岁老人打进ICU,起因为业主不交管理费!(3)
对于这种说法,我不同意。
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去起诉他们。
所以,法律对于业主无理由不交物业费是有明确规定的,物管方面可以依法对于这样的业主进行起诉,而不是半夜三更的打电话恐吓威胁,甚至是上门殴打一个68岁的老人。这样的行为,跟黑色会有什么区别?
而且,法律也有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业主可以拒交或少交物管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等等。
根据骆女士和小区其他业主的说法,物业修路问题、电梯问题和管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是符合拒缴和少交条件的。对此,双方应该积极协商,而不是举起拳头来讲话。
如果遇到和骆女士相同的问题,小区物管解决问题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时,除了拒缴物管费,业主们还可以怎么去维权呢?小娘子询问了专业律师,他给出的方法有3个:
1、记录好物管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你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
2、可以采取谈判的方式,明确告诉物管你不交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你拖欠物业费,你可以有理有据地为自己辩解。
3、要注意,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所以当你有这方面诉求的时候,你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
对于业主不满物管服务拒缴物管费,被管家上门殴打进ICU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