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刺马案真相:张文祥是什么人物,他为什么要刺杀马新贻?
“刺马案”是晚清的四大奇案之一,要了解此案必要了解此案发生背景。
此案被害人马新贻是山东菏泽人,回族,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进士,历任知县、知府、按察使(俗称臬台)、布政使(俗称藩台)、巡抚(俗称抚台)。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闽浙总督(俗称制台、制军)。同治七(1868年)年,改任两江总督,节制安徽、江苏、江西三省军政事务,并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在督府侧门被一名为张汶祥者以利刃刺入右胁,次日陨命。
刺客张汶祥,据供述时年46岁,河南汝阳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曾南下宁波做贩卖毡帽等生意,还当过四年太平军,做过侍王李侍贤的裨将。并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大势已去,便与时金彪出逃,回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密切。
从马的简历可以看出,马是文官出身,但从官阶上升来看堪称能吏。他接任两江总督前,其前任是湘军统帅曾国藩。
据马新贻的后人所言,马受慈禧太后密旨,负有密查太平天国金银财宝下落的重任。太平天国在南方十余年,积累的金银财宝大部分囤积于天京。湘军攻破天京后这些金银财宝被湘军抢掠一空。清廷令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查报太平天国财宝时曾国藩以破天京时,天王府被大火烧得片瓦无存,并没有留下什么财宝搪塞。但太平天国覆亡之后据传金银财宝悉数被湘军瓜分,其中尤以曾国藩之弟曾国荃为最,而湘军为掩盖所得焚烧天王府之传言朝野尽知,自然激怒朝廷,但此时湘军正盛,立功将领基本把持东南富庶之地。当年咸丰帝遗言:克金陵者王。但清廷仅封曾国藩为候,甚至有传闻诸将怂恿曾国藩称帝,更是舆情汹汹。
马新贻一资深官僚自然深知此任关系重大,马在进京陛见后匆匆离京回乡祭祖。而马新贻离京回乡时,清廷尚未发出其改任两江总督的上谕,但马新贻显然已经知道他要改任两江总督的信息。马新贻的后人说,马新贻回乡祭祖完毕启程前将其两位兄长找到一起反复叮嘱:“我此行吉凶难料,万一有不测,你们万万不得赴京告状,忍气吞声,方可自保。”两兄闻言惊恐万状。
马新贻上任后查案肯定是秘密行为,但无论查案真假绝对是会让湘军集团上层将领特别是曾氏兄弟恐慌。
马遇刺后慈禧太后惊问:“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则诚惶诚恐地回答:“这事很奇。”
此案最后以“海盗挟仇报复”的结案。
但马亲信孙衣言为其撰写《神道碑铭》:“…..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结,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奋其愚憨为公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
此文又引起舆论大哗,其实连慈禧太后也明白其中大有隐情。也明白是湘军的阴谋,但她也不能为了一个死去的人,激起变故。
传言张汶祥刺杀马新贻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甚至很快编出了戏文,连《清稗类钞》里也传是“桃色案件”。
实则这都是障人耳目之举。从整个事件的过程分析,曾国藩弟弟曾国荃极有可能是“张汶祥刺杀马新贻案”的幕后主使,但曾国藩显然也明白内情。
李鸿章也说过:“若七年秋不妄更动,或谷山(马新贻的字)僻在海滨,竟免斯厄。”
剿灭太平天国后,湘军除了抢劫所得,朝廷封王承诺不提。又要追查太平天国财产,极大惹怒了湘军中一些人物。而湘军招募之初,为了对付太平军一些剧盗也被接纳。曾国藩也对湘军的为非作歹很清楚:“余设立水师,不能为长江除害,乃反为长江生害。”
清廷在太平天国消灭后施行裁勇,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低级将领,这些湘军官兵大多并未回湘,而在社会上游荡,湘军中本来鱼龙混杂,“哥老会”盛行,裁下后的部分人员就变成了地方上的黑势力,与湘军、官府勾结,无恶不作。马任两江总督后用袁保庆为营务处总办,遇到此类人员即行正法,又得罪了不少人。因而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曾任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的郭柏荫对其孙郭公铎说:“张汶祥行刺有幕后怂恿者,应是这一类人物,最初有意制造流言的,也是他们。”
高拜右在《刺马案与湘军》中说:“刺马案,终清之亡,迄莫详其真相,实则马之死,死于湘军之嚣张气势。”
参与审案的颜士璋有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综合来看,马新贻是死于湘军集团高层与底层势力联合谋杀。